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是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2003年创建、潍坊市人民政府2017年承接续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世界风筝之都——山东潍坊,北邻欢乐海旅游度假区和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森达美港,南邻潍坊高铁北站,西临白浪河游艇旅游码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设有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凯航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开设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空中乘务等37个专业。拥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4个,省级优秀思政课教师1名;省级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项目1个,省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2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认定为“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获批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获教育部立项2个;培育认定“齐鲁工匠后备人才”158人。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共计35人。现就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3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4年6月3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及其他应聘事宜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qledu.net)
报名链接: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sdhgzyxy/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8:00—7月9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28日8:00—7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6月28日8:00—7月9日17:00
1.网上报名(6月28日8:00—7月9日12: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学校官网,点击报名链接,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资料,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3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9日12:00报名结束后学校尚未初审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及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暂无证书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毕业证明材料,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体检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同时在报名系统中详细填写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及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可参照附件3式样),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有本人签名、手印的《应聘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4);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
2.网上初审(6月28日8:00—7月9日17:00)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以及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初审不予通过。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6月28日8:00—7月9日17:00)
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笔试、面试考务费均为70元。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办理退费。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采用现场考试,均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1.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笔试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按照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笔试须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分为两个科目,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科目二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比约为三分之一。关于笔试我校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划定范围,无超出本简章及相关考试须知以外需要解释的事项,不接受有关考试内容的咨询。笔试成绩为初选成绩,不纳入考试总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最高不超过1:6,最低不低于1:3(考试人数少于岗位招聘需求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值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为了解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况和岗位适应能力,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放弃现场心理测试,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面试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按照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官网公布的《面试须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综合素质面试和课程试讲两种方式,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综合素质面试和业务演讲两种方式。其中,综合素质面试占面试总成绩40%,试讲或业务演讲成绩占60%。面试时长共计20分钟。
4.成绩计算及排名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岗位确定的排名顺序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及递补人选名单。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递补人选名单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审核及聘用
根据考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就业时间至少满6个月,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考潍坊市其他高校,按照学校内部分配改革方案落实。
五、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招聘,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掌握招聘各环节所公布的人员名单及考试、缴费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误解、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6-7575016
15684432309、15684432248
本简章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