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初级中学、西安航天城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3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放宽条件
符合《西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20]74号)中规定的“名校长”或“教学名师”资格条件任意一项的,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6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1.名校长资格条件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校长、副校长;
(2)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3)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学校校长、副校长;
(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6)在省级示范学校担任校长、副校长3年以上(含3年),具有教学科研管理履历。
2.教学名师资格条件
(1)国家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以及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2)教育部中小学“名师领航工程”名师;
(3)获得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成果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特等奖成果主持人;
(5)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6)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授予的职业教育“技能大师”的教师,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授予的“工匠”荣誉称号的教师;
(7)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并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1.发布招聘公告
采用网站发布信息与多媒体推广的形式,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前程无忧APP、前程无忧网(www.51job.com/xian)上发布。
2.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前程无忧网(www.51job.com/xian)及前程无忧APP。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4日(星期一)17:00,共7天。
(2)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9:00至5月25日(星期二)17:00,共7天。
(3)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19层。
(4)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1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②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国内学历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
⑤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报考校级领导及中层管理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聘任岗位、工作内容、聘任时间(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全日制统招学历在校期间工作经历不计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⑥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注:③至⑥项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初审材料收取后不予退还。
(5)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③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初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高层次人才岗的应聘人员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5.体检和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6.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凭“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服务年限要求。根据市人社局《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要求,新招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四)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693
029-88416622转3621
咨询时间:2021年5月11日起09:00-12:00,13:3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