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幼儿园2021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航天基地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航天基地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若干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幼儿园2021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生日期需在1985年5月12日及以后;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生日期需在1980年5月12日及以后;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生日期需在1975年5月12日及以后。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按照相关规定不宜在学校工作的;
3.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采用网站发布信息的形式,于2021年5月11日起在前程无忧(www.51job.com/xian)、前程无忧APP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前程无忧APP及前程无忧网站(www.51job.com/xian/)投递简历。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3)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需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其他证书或证件原件电子版。
(5)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重点证明工作的起止时间及工作岗位(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全日制统招学历在校期间工作经历不计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三)面试
面试由各有关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和综合答辩形式进行,教师岗位主要考核教师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并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行政岗位主要采取专业知识问答和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由前程无忧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各幼儿园实际岗位需求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有关幼儿园负责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重点证明工作的起止时间及工作岗位(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全日制统招学历在校期间工作经历不计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4)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复审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五)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各幼儿园实际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由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工作表现或在校表现证明。
3.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轮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3.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各有关幼儿园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航天基地公办幼儿园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接收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电话号码将作为应聘人员的联系方式,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通知。若在各招聘环节无法与应聘人员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对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公示通过后放弃入职者,自放弃之日起1年内不得报考航天基地的招教考试。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六)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3081
咨询时间:2021年5月11日起09:00-12:00,13:3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六、疫情防控事项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凭“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