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广西玉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于2021年5月29日在南宁师范大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教师79名,详见附件《2021年5月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具有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职业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七)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5月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已与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签约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田径运动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四、现场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间:2021年5月29日9:00-11:30,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田径运动场玉林市教育局展位。各招聘单位接受应聘、咨询,与应聘人员开展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可先发电子简历到应聘学校的电子邮箱(详见第七大点),但务必持纸质材料到现场报名方有效。
(二)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三)进行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面试的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当天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请报名人员提前准备好三方协议。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2.参会的毕业生不允许自驾车进校,入校时出示个人简历、身份证、个人健康绿码,同时在校门口进行测温,一切核验正常后方可入校,参会全程需戴好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校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双选会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离校,不允许在校园私自逗留。
3. 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双选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
五、其他有关手续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负责拟聘人员的考察工作。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待遇
(一)标明“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教师纳入编制管理,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玉林市规定的教师待遇。
(二)采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七、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75-2684011
玉林高级中学 2908015 ylgzrs@163.com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894851 ylyz2020@163.com
玉林市第一中学 2082207 ylsyz2082207@163.com
玉林实验中学 2850162 ylsyzxdb@126.com
玉林市育才中学 3285669 3289492@163.com
玉林市田家炳中学 2689478 sezx2689478@163.com
玉林市第十中学 3890028 ygnxqzp@163.com
玉林市第十一中学 2083161 ylsdsyzx@163.com
玉林市福绵高级中学 2211860 fmgz2211860@163.com
玉林市第十五中学 2453338 xg2115263@163.com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2684866 ylgzfscz@163.com
监督电话:0775-268586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2021年5月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玉林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