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校医的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第七中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2名、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招聘岗位及名额: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校医1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应聘教师岗位的需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须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
6.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1.教师岗位条件:
(1)取得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取得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相应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校医岗位条件
具有临床医学、护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临床医学、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卫生系列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截止2021年5月28日未满36周岁)。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8日9:00-6月4日18:00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2)下载附件《内江市第七中学公开考聘人员报名表》后填写打印。
2.线上资格审查
线上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00-6月5日18:00。请考生将本人的《内江市第七中学公开考聘人员报名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主要荣誉材料等进行扫描(拍摄清晰照片也可),按顺序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X(姓名)+XX(岗位名称)的初审资料”)并发送到邮箱343613893@qq.com。
补充说明:中学在编教师、非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职称证;高校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现场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在面试当天提供线上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
(四)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含专业笔试考核、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第七中学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内江七中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岗位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一律解聘。
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第七中学纪检监察审计室和内江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第七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083302;(0832)-5083301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107529(驻内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832-2210689 (内江市第七中学纪检监察审计室)
内江市第七中学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