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5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5月19日(截至下午5:00),应聘人员登录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通知公告”栏,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缴费。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5月16日—5月20日(截至上午11: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考务费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调整至其他岗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说课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高新区2018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贴报名登记表下方);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教师资格证(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2017、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于说课前提供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难度的应聘人员,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说课的人员,收取说课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教师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说课人选。为保证进入说课人员基本素质,根据笔试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
(二)说课
说课分学科组织进行,范围为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学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课程掌握程度和授课能力(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测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说课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说课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通过招聘网站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潍坊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