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和优化我市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学校教师进城需求,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的管理办法(暂行)》(宜教发〔2017〕61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师资调配及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宜教人〔2021〕4号)精神,现就城区学校2021年面向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考核合格)。
(二)我市在编在岗教师,且经现就职学校及所在镇(街道、园区)同意。
(三)拥有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拥有小学学段及以上资格证、初中拥有初中学段及以上资格证),且在本周期内教师资格证注册结论为“合格”。
(四)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与资格证(或职称证)任教学科相一致的一线教学,并满负荷工作,且教育、教学质量优良。
(五)累计在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含)以上(新进教师安排到城区学校带培的工作年限,不计入乡村学校服务年限)。
(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数(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名条件且具有应聘意愿的乡村学校教师,于6月16日前,向所在乡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宜兴市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审核表》(见附件3),并将表格与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递交学校审核。
(二)经现就职乡村学校及所在镇(街道、园区)同意其申报的教师,由学校于6月23日(周三,上午8:30至10:45;下午14:00至16:30),将下列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202室,经现场验证后,复印件留存(不再退还),考核所需相关材料原件由学校带回。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者,视为报名无效(鉴于网站维护期,今年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应聘教师《宜兴市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审核表》
2.应聘教师考核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育教学竞赛、科研水平限提供2016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材料,骨干称号等材料不受年限限制)与复印件
3.乡村学校《拟参与城区学校招聘教师花名册》(见附件4)及学校公示材料
4.应聘教师《宜兴市乡村学校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材料考核评分参照表》(见附件5,该表为参照表,各乡村学校应根据校本规则作相应调整,打分盖章后上报)
(三)市局汇总各校申报情况,经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应聘教师名单于6月24日(周四)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公布。
四、考核与考试
(一)材料考核
1.市局将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组织评委进行材料考核。材料考核结束后,对相同学段同一岗位的多名应聘者进行打分排序,并按1:2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比例开考),同分跟进。
2.根据材料考核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于6月25日(周五)公布在“宜兴教育云”网。应聘教师于6月28日(周一,上午8:30至10:45),携带身份证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教育局人事科202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地点:宜兴高职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报到时间:暂定2021年6月29号上午7点前(迟到15分钟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过程中,不提供多媒体设备、不提供任何教具、不允许带任何教辅资料。教材范围为报考学科该学段各年级现用(含上学期)教材。
试讲满分为100分,设7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现场确认。考试内容:熟练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优质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等综合能力。
特别提醒:同学段同学科,视面试参考人数确定是否分组。若需分组,则面试时分A、B两组进行(组与组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分组规则如下:参与面试人员,根据领取准考证本人签字先后顺序,重新排序(即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材料考核淘汰者,不纳入排序),序号为奇数的,确定为A组;序号为偶数的,确定为B组。选岗时,鉴于实际参考人数组与组之间可能存在不均衡,各组设岗原则上尽量确保数量均衡,学校基本均衡。
(三)总成绩计算
参加应聘教师的总成绩=材料考核分(30%)+面试分(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以总分(小组内)排名由高到低1:1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若总分相同,则优先聘用面试成绩领先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优先聘用教龄长者;若教龄依旧相同,则优先聘用年龄长者。
五、公示
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其中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除外),其材料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7月1日前在“宜兴教育云”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选岗会议时间与地点)。
六、自主选岗
按照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设定的城区学校对应学科岗位内,实行自主选岗(每位应聘者限选1个岗位)。
在选岗过程中,同学段同学科拟聘用对象若当即表示放弃城区学校聘用(含参会迟到15分钟者及未参加选岗会议者),该学科参与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中具有递补对象的,进行递补;不具有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所缺计划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被聘用者需在聘用校连续服务满3学年,方可向城区其他学校流动。
七、相关待遇
1.被聘用者专技岗位等级降至同层级最低岗。
2.其余待遇与聘用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
八、公告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成绩公示、聘用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https://www.yxjyy.net/(宜兴教育云)。
本公告与原确定的城区学校招聘政策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973957、87976352、87992670。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丁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东坡实验小学)面向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招聘,由相关学校在属地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由招聘学校另行同步发布。
特别注意:经开区实小、丁山实验小学东校区(东坡实验小学)与其他城区学校之间,不得兼报;一旦兼报,视为报名无效。
九、防疫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到达考点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7981642。
附件:1.2021年城区学校招聘岗位与计划数
2.2021年城区学校面向乡村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3.宜兴市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审核表
4.拟参与城区学校招聘教师花名册
5.宜兴市乡村学校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材料考核评分参照表
宜兴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附1:
2021年城区学校招聘岗位与计划数
一、高中学段
学校 |
语文 |
化学 |
信息 |
合计 |
宜兴中学 |
1 |
1 |
|
2 |
宜兴一中 |
|
|
1 |
1 |
二、初中学段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合计 |
实验中学 |
1 |
|
1 |
外国语学校 |
|
1 |
1 |
树人中学 |
1 |
|
1 |
三、小学学段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科学 |
合计 |
实验小学 |
2 |
1 |
|
|
|
1 |
|
1 |
5 |
二实小 |
7 |
3 |
1 |
1 |
1 |
1 |
|
|
14 |
城中实小 |
|
1 |
|
|
|
|
|
|
1 |
城南实小 |
1 |
|
|
|
|
|
|
|
1 |
湖滨实验 |
1 |
|
|
|
|
|
|
|
1 |
荆溪小学 |
1 |
|
|
|
1 |
|
|
|
2 |
阳羡小学 |
1 |
|
1 |
|
|
|
|
|
2 |
陶城小学 |
1 |
1 |
|
|
|
|
|
|
2 |
东域小学 |
1 |
|
|
|
|
|
|
|
1 |
东氿小学 |
2 |
2 |
|
|
1 |
|
|
1 |
6 |
广汇小学 |
1 |
|
1 |
|
|
|
|
|
2 |
环科园小学 |
|
1 |
1 |
|
|
|
1 |
|
3 |
注:报名时,仅需填报学段与学科,不必填报具体学校。
附2:
2021年城区学校面向乡村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平台) |
责任单位(人员) |
备注 |
6月10日 |
发布招聘公告 |
宜兴教育云网 |
教育局 |
|
6月16日前 |
向乡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 |
有关乡村学校 |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 有关乡村学校 |
|
6月21日前 |
根据规则,进行考核 |
有关乡村学校 |
有关乡村学校材料考核小组 |
|
拟同意应聘者名单公示,并报学校所在镇(街道、园区)同意 |
有关乡村学校 |
有关乡村学校校长 |
| |
6月23日 |
将相关材料报教育局 |
人事科202室 |
人事科、有关乡村学校 |
|
6月24日 |
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 |
宜兴教育云网 |
教育局 |
|
6月24日 |
材料考核 |
待定 |
教育局材料考核组 |
|
6月25日 |
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
宜兴教育云网 |
教育局 |
|
6月28日 |
领取面试准考证 |
人事科202室 |
应聘者 |
|
6月29日前 |
考务工作准备 |
宜兴高职校 |
宜兴高职校 |
|
6月29日 |
面试 |
宜兴高职校 |
教育局、宜兴高职校、应聘者 |
|
7月1日前 |
公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
宜兴教育云网 |
教育局 |
|
待定 |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宜兴教育云网 |
教育局 |
|
注:请相关学校(单位)及应聘者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推进工作。所定时间均为暂定,若进行调整,另行通知。原《师资调配意见》中涉及的时间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