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建安区学校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建安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7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许昌市辖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要求,其中:研究生学历(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教师岗位57人。(详见《2021年许昌市建安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8:00至6月27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an.gov.cn),点击“建安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按要求填写《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文件大小20KB以下;4.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微信报名:①在“建安区教育”公众微信号下方点击“公开招聘”进入报名程序。②报考者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按照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因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交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7月7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
5.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经建安区招聘教师领导组研究可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指定地点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脱贫享受政策)证明(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9日17:00前提交到许昌市建安区教体局5楼X510房间(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文化中心)核实确认。
6.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许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以上人员已享受安置政策、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6月30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许昌市建安区教体局5楼X510房间(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文化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附件)。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8:30至9:30考试《教育基本理论》,10:00至12:00考试《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成绩可通过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有关证明(证明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校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普通高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将于何年何月毕业,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开具证明时间);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建安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报考材料等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缺额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辨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加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对总成绩入围的人员,按1:1的比例参加统一体检(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
公示期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且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因建安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县管校聘”等因素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剂的,经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违反报名承诺不到所分配岗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3.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当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工资待遇从用人单位聘用后当月执行。
4.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一年)。
5.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环节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
(二)考生进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考点前需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进行资格确认或考试。
(三)属于境外归国或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我省我市防控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必要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本环节近3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笔试、面试及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法提供规定所需证件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
2.许昌市建安区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教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374-5119167。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建安区人民政府网或“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建安区教育公众微信号二维码,请扫码关注:
4.咨询方式:如有疑问可在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留言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374—511922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8586068。
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