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按引进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考生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已入围面试名单的考生未按要求及时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
①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备课1小时、说课10分钟)内完成备课和说课,其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高一秋季教材内容,心理学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心理学现行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②卫计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面试。临床医疗、神经内科、消化内科、骨伤科岗位面试内容为临床病例分析;药剂科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冷水江市人社网进行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面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所有考试总成绩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冷水江市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体检入围人员确定。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并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二)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未超过6:1(含)的,只进行面试,面试方式、内容和要求同上。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
(三)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为1:1的,则采取简易方式直接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十、体检
报名人数和引进计划比例超过6:1的岗位,体检对象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按比例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报名人数和引进计划比例未超过6:1(含)的岗位则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各招聘岗位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均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未超过6:1(含)的岗位只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每个岗位体检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一次,考生放弃体检或因其他原因不参加体检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现实表现等情况。考核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料进行复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等考核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④因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考核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十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和冷水江市人社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娄底市人社部门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的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新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名单均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公开引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网和冷水江市人社局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要求实施,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引进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公开引进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引进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录)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其参加冷水江市范围内的招聘、引进考试;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