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切实解决我县高中、职业中专和机关幼儿园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全县计划招聘高中和职业中专教师33名、机关幼儿园教师6名,共计39名,详见附件《2024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与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一览表》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年龄要求:报考机关幼儿园岗位的须在25周岁以下(199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高中和职业中专岗位的须在27周岁以下(199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年龄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6.公费定向师范生和本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双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f.gov.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2日-5月24日(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湖南开放大学(芙蓉南路西校门)远教楼负一楼报告厅
联系电话:0738-6821229 17773828389(戴)
3.报名方式:
所有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在线验证报告》1份。
②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见《一览表》中的“岗位名称”)。
③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凭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且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应聘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材料,并出具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⑥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所学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认定,持外国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⑦《一览表》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⑨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5.准考证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高中及职业中专岗位的内容为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其中职中焊接技术、职中会计事务、职中计算机、职中旅游服务与管理、职中舞蹈、职中学前教育和职中电子电气岗位的内容为湖南省现行职业中专教材);机关幼儿园岗位的内容为湖南省现行幼儿园教材。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f.gov.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1.面试入围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入围,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对达不到该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程序及内容
①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回避制。
②面试教材同笔试。
③面试方式:上微型课,按岗位类别分组讲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得分现场公布,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④面试考官异地聘请,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f.gov.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五)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标准执行,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随机抽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3.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考察对象必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交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该岗位不递补。考察合格者如放弃该岗位将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6)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f.gov.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根据招聘计划,进行现场选岗,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如有岗位未招聘满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拟聘人员选岗名单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按规定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将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f.gov.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因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双峰县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负责。
(三)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双峰县教育局:0738-6821229 17773828389(戴)
双峰县教育局纪委:0738-6835753
本次招聘政策由双峰县2024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与条件一览表.xlsx
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