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确保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定校定岗或自主选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和幼儿园教师共162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高中教师52名,职业中专教师2名,初中教师32名,小学教师71名,幼儿园教师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幼儿园体育和幼师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6、音乐岗位包括音乐教育、舞蹈教育、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声乐、器乐等专业;体育岗位包括体育学类、体育类和体育教育等专业;美术岗位包括美术学、绘画、美术、民族美术、美术教育等专业;计算机岗位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信息安全与管理、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工程(技术)等专业。
(二)专项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涟源市工贸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会计电算化岗位限会计、会计学和财务会计教育专业;
(3)具有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涟源市三一学校需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不限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研究生不限师范类专业;其他初中学校岗位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含三本)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涟源市三一学校需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研究生不限师范类专业;其他学校岗位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任教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社会岗位。;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体育教师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体育类或体育教育专业;具有体育教师资格证;限招男性。
(2)幼儿教师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至5月31日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蓝田城区人民中路62号)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报名,并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网上查询审验。
(2)对申请认定2017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方可报名,在进入考察程序前须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等有关证件必须在进入考察程序前将应交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所属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本市在职教师不能报考)。
(5)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8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8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
4、涟源市工贸职业中专、涟源市三一学校和涟源市幼儿园定校定岗,即按学校分岗位报名;其他岗位分学段按学科全市统一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在报名时间截止日的第二天上午12:00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7日至8日。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高中(职业中专)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职业中专)通用教材(其中涟源一中心理学教师笔试内容为针对高中学生教育的心理学知识)。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通用教材(占70%左右)、高中通用教材(占30%左右)。
③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通用教材(占70%左右)、初中通用教材(占30%左右)。
④幼师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幼儿教育基础理论。
其中,各招聘学段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每个学科笔试均为同一套试卷,其中初中内容占30%左右,高中内容占70%左右。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6月9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出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的,须经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2)面试方法和内容
各岗位面试均为说课。
高中(职业中专):湖南省现行高中(职业中专)一年二期通用教材(其中涟源一中心理学教师面试内容为针对高中学生教育的心理学知识)。
初中:湖南省现行初中二年二期通用教材(其中化学为三年二期教材)。
小学:湖南省现行小学五年二期通用教材。
幼儿园:幼师说课内容为湖南省多元整合幼儿教育资源包小、中、大班内容;体育教师说课内容为湖南省多元整合幼儿教育资源包小、中、大班健康领域内容。
(3)备课时量40分钟,说课时量10分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提交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层次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除涟源市工贸职业中专、涟源市三一学校和涟源市幼儿园定校定岗外,其他学段、学科拟聘对象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在选岗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岗,签订选岗协议。未按时参加者,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到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在剩余岗位内选岗,逾期者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拟聘方案报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在所聘岗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聘学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中是在职教师的,原则上安排到任教单位的相应岗位对岗聘用,若所聘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三一集团为鼓励优秀大学生到三一学校任教,对2018年新招聘教师进行额外补助,具体标准为:本科学历的正式录用入编后3年内按4000元/月给予补助,研究生学历的正式录用入编后3年内按7000元/月给予补助(包括初中和小学)。三年后按三一学校原在职教师标准享受三一绩效等福利。
(五)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组织领导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在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编办和涟源市纪委驻涟源市组织部、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纪检组派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982856)
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附件1:2018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数一览表.xls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