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关于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薛城区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引进在薛城区外工作的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对象为在薛城区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枣庄市籍(是指公安户籍管理机构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为枣庄市辖区内)的教师;
(二)枣庄市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三)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60名。具体岗位详见《薛城区区外中小学教师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根据报名、审核、考察和体检等实际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且为依法合规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2007年以后进入的,须为公开招考入职人员。
(二)年龄、学历要求如下:
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现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1年9月30日)。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由省政府颁发)、省级以上教学能手(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由省政府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颁发)、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设区的市政府或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任一阶段有“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年度考核不存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四)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在薛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未经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5、原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原则
(一)编制岗位空额原则。按照引进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安置拟引进人员。
(二)对等安置原则。按照拟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层级等,原则上对等安排到区直、镇街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引进人员实行空岗优先聘任,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我区现行政策执行。
(三)学科相近原则。根据拟引进人员任教学科,坚持学科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四)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不再考虑原有的行政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薛城区区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附件2),并取得现工作地的单位、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且在《薛城区区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否则,不接受报名,不予资格审查。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纪情况鉴定意见;②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③身份证(正反面);④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⑤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网的网页查询截图);⑥无犯罪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⑦个人征信证明;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引进范围中(二)(三)情形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③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含在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工作证明。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本人签字、按红手印,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y4412518@zz.shandong.cn,邮件名称统一为“xx(姓名)+手机号码+岗位名称”。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24:00止(在规定报名时间之外提交的报名信息邮件无效)。
(二)资格审查。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电话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区外人员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确定拟引进人选。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结合具体情况,同一岗位审查通过人员较多时,将采取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考察体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对拟引进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同时还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考察合格者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五)手续办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结合拟引进人员的情况、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岗位和编制空缺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人员安置初步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为其办理引进审批手续,由区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薛城区区外中小学教师引进审批表》(附件3)等相关纸质材料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示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在人员引进期间,请报名人员时刻关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关注信息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五、政策咨询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0632-4412518、 4480521
未尽事宜,由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