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外国语学校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二)
嘉兴外国语学校是经嘉兴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外语教学为特色的全日制民办完全中学,也是2004年嘉兴市政府接轨上海的教育合作项目,学校位于嘉兴市区中环南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办学17年来,学校秉承“立志、立德、求真、求实”的校训,在全面提高学生文化素养的前提下,以突出多语种外语教学为特色,取得了良好的办学业绩,学校由最初的2个班已经发展壮大成初高中普通班和国际班共44个班级。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诚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 |
高中历史教师 |
历史学(060101)、世界史(060102)、学科教学(历史)(045109)、中国史(0602 )、世界史(0603 )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如具备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视等同专业符合)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其中,应聘对象为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毕业生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工作能力突出,区级以上名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荣誉获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紧缺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应聘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须于1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6.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应聘办法
1.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嘉兴外国语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教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8183号嘉兴外国语学校教师发展处莫老师,推荐资料恕不退还。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
4.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进入复审笔试、面试的对象。
(2)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3)面试。参加面试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学校将重点考核所需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等)。面试方式主要有:试讲、面谈。复审面试合格者,电话告知。
(4)体检。复审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录取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学校按规定聘用的教师,薪酬待遇优厚,职称评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均参照公办学校实行,另有丰厚的各类津贴。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主动申领浙江“健康码”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为确保后续考试工作安排,请各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申领浙江“健康码”。
(二)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参加笔试、面试
1.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笔试、面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点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无相关症状的,应提供3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通过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询。
3.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密切接触者应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笔试、面试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2.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3.“健康码”为红码,且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前14天有境外国家旅居史,或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4.入场时“健康码”为绿码且无考前14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前14天境外国家旅居史的,但测量体温37.3℃以上的,或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的,受控安排到特殊候考室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四)考试期间注意事项。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按规定或工作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以下情况须佩戴口罩:一是通过考点入口时、如厕时;二是普通考场座位间距不足0.8米时;三是特殊试场或在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时。
(五)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六)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个人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笔试、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八)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嘉兴外国语学校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嘉兴外国语学校校网。
学校地址:嘉兴市中环南路8183号;邮编:314001
联系电话:0573-82621213,82626553
学校网址:http://www.jflsedu.com/
2.浙江健康码申领使用、个人健康状况申报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
嘉兴外国语学校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