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峄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规范人员管理,现就面向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100名。其中中学教师10名;小学教师72名,幼儿园教师15名,特教教师3名。详见附件2021年峄城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在全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2020年5月份前(以工资单为准)任教,至今连续在我区公办学校或者幼儿园任教的临时代课教师,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下同)。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1、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曾被学校开除(辞退)人员;
2、2020年5月份至今已经间断或者离开公办学校教学岗位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cq.gov.cn和微信公众号“榴乡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8:30—7月20日16:00。
网上审查及报名查询时间:2021年7月19日12:00—7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址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New_zzyichengjy/index.html#/index,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下列材料:
1、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2、公办学校任教经历证明,要有任教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0年5月份至2021年6月份工资单,有学校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证书。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7月19日12:00—7月21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7月30日7:2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21年峄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报名和缴费结束,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则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四、面试
面试时间:预定2021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分别在同一场次不同面试室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时(即对于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考官或面试题目不同时),此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需按规则进行修正。
“修正面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应聘人员面试修正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所在面试室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的计算办法:修正系数=同一招聘岗位全部应聘人员所涉及的所有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应聘人员所在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
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八位,四舍五入。修正系数计算时须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面试成绩小于2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面试教材为现行学段学科使用的教材,外地聘请专家评委。
五、复审和录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峄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证明、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认证登记表等;2020年5月至今工资单和任教证明(学校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审查合格拟聘用人员,发放《合同制教师聘用通知书》,并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余缺情况派遣至各学校(幼儿园)任教,与聘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有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月2600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400元,按绩效考核结果,期末一次性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聘用人员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者成绩,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632—7716029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