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北依汉水,南靠长江,是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是湖北省省辖市、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亚洲体操之乡,国土面积2538平方公里,人口156万。仙桃紧靠武汉,具有贯通南北、承东启西、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318国道、沪汉蓉高速铁路、沪渝高速横贯东西,随岳高速公路和武汉城市圈环线孝仙嘉高速纵穿南北。仙桃崇文重教,自古被誉为“文化之乡”、“状元之乡”,人才资源十分丰富。仙桃是国家园林城市、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2017年仙桃入选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居全国第15位。2017年10月仙桃重返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排名97位。
仙桃市教育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开放开明 尚德尚进”的仙桃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教育投入不断增加,中小学布局调整成绩显著,办学规模和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改革稳步推进,管理体系日益完善,教育科研力量不断加强,教师的素质和地位稳步提升。
根据仙桃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在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公办在编教师。现将本次招聘(五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仙桃市公办学校教师14人,其中:高级中学1人,初级中学4人、小学9人(详见附件岗位明细表)。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单位间、学段、学科间调剂。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4.本科毕业生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小学科学学科可放宽到物理、化学、生物教育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和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应聘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普通中小学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下同);
(2)具有全日制重点高校(985、211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点设置
前几批已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省第二师范学院、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湖北科技学院、荆楚理工学院、黄冈师范学院等院校设立招聘点,本次将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立招聘点。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所需资料
从附件中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两份;携带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在相应时间取得毕业证的证明;所有复印、打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近期免冠二寸登记彩照2张;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
3.招聘点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时间: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处B112室。
4.报名相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综合能力测试和提问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业务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
2.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处B112室。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就业协议书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选择岗位,与仙桃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仙桃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仙桃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仙桃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仙桃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仙桃市人社局、仙桃市编办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仙桃市教育局人事科
陈老师:0728-3319291 442870313@qq.com
王老师:0728-3319981 1037569620@qq.com
监督电话:仙桃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3323315
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仙桃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湖北省仙桃市2018年公办教师校园招聘岗位明细表(五).xlsx
仙桃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