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招聘市机关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岗位 |
数量 |
学历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教师 |
2名 |
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
1、宁波市户籍或具有慈溪市居住证。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幼教工作者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
保育员 |
5名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 |
食堂人员 |
2名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和地点:7月24日8:00—16:30;慈溪市三北大街1088号,慈溪市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值班室(门卫处);报名咨询电话:63917006;
2.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从事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保育员上岗证、资格证、中式烹饪资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要求不符者不能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当场告知报名结果。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时间和地点:7月25日下午2:30---4:30;慈溪市三北大街1088号,慈溪市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
2.考试方式采用面试及面谈形式。教师技能技巧测试,其他人员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不满60分者淘汰。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岗位加测一轮面谈)。
(三)体检
1.现正从事幼教工作者请提供在职幼儿园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体检对象按岗位要求到相关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聘用岗位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四)考察
对照本次招聘公告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或者报名资料有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由慈溪市机关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待遇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五、招考监督投诉电话:89281083。
附件:2021年慈溪市机关幼儿园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