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了增强青冈县幼儿园师资力量,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一批幼儿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计划为部分城乡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54名。
1、靖城幼儿园18名。
2、东城幼儿园18名。
3、农村幼儿园18名(兴华、祯祥、连丰幼儿园)。
招聘岗位、人数及其它具体要求详见《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条件、方法和步骤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做到为人师表,熟练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1届毕业生)。
4、资格证书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要求:全日制专科学历26周岁以下(1995年7月18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32周岁以下(198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不参加笔试面试直接录用,聘用后岗位名额设置相应减少。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已在青冈县域内教育系统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任何岗位的应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5日,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在青冈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接收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人社局8号窗口。咨询电话:1355537386615046630007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往届毕业生均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加盖学校公章的有报考人信息的《新生录取名册》(必须加盖红色印章),不接收扫描件,提前下载并用A4纸印《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将两张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填写,表中“本人签字”须在现场报名时手写签字。如2021届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注册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校或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内容包括入学年份、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并注明是否师范类专业)、学校联系人及办公电话),若录取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乃至录取资格。
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300元。
(5)政策加分:
①青冈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2021年7月18日以后由外地转入青冈户籍的应聘人员,不予加分。
②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服务期满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考县城幼儿园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农村幼儿园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
③应聘人员若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只可选择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附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④审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交,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不给予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证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签字落款日期。
(6)“公益岗位”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当地就业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满2年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资格审查
由县政府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4、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注为准。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考试安排: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现行幼儿园教材进行命题。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当天发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3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聘请7位评委,由评委当场打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核和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组成考核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岗位录用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额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对象)。待公示结束后,农村幼儿园录用人员进行抽签确定具体岗位。
三、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应往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标准核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县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实行聘任制管理。聘期3年,聘期内工资、职称及年度考核等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正式教师标准执行。聘期3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没有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在拟录用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最低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调出青冈县。
四、纪律要求
1.考生需及时关注青冈县政府网站或考试群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报考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和无法取得联系情况,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
五、疫情防控要求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附件1:《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点击查看).xls
附件2:《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点击查看).xls
青冈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