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的公告
为推动明水县教育事业发展,强化城乡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共计15名。其中城内幼儿园12名,乡镇幼儿园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明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即1991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专业;
(六)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等级证书;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明水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mingshui.gov.cn)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地点设在明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455-6216780。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上午8:30至11点,下午1:30至4点;法定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此次招聘考试收取45元考务费,报名时一并收取。
现场报名时需上交审核的证件材料有: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张近期白底二寸照片。具备政策加分条件的,需上交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笔试政策性加分。对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符合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不填写的视为放弃政策加分权利。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报名时须提供由加分政策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服务期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违纪违法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修改意见,报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可在限定期限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明水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mingshui.gov.cn)公布。
1、笔试。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修改意见,报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与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明水县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进行考核和体检。
(五)选岗、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明水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组织考生进行现场选岗。选岗工作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城内和乡镇两个岗位中最高分的合格人选开始,依次现场选择对应层次的幼儿园。直至最低分者选岗结束后,确定城乡各幼儿园最终聘用人选名单。考生因故不能参加现场选岗的,由明水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剩余空岗情况,安排对应层次的幼儿园岗位。无故不参加现场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明水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mingshu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笔试公告、面试公告、考试总成绩和聘用公示等考试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明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明水县学前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明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明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明水县学前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