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浔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81名,具体的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2021年南浔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户籍、学历和资格证要求:
第一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历届毕业生(限浙江省户籍地)。
第二类湖州户籍(含三县二区)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历届毕业生;其中持有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和体育等专业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8月5日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审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周三)9:00——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即1所幼儿园)。按1:2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
3.报名地点:教育学院1号楼二楼教室
4.需带资料:①报名表(见附件2)和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类考生须提供);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本区内在职非编幼儿园教师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审通过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初定8月15日(周日),具体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备课时间60分钟,微型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即招聘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20%、上微型课80%),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当场公布(总分相同时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总成绩合格但未被列入报考幼儿园体检和考察对象的人员,可在招聘名额未满的幼儿园中进行二次选择,主要采用交流谈话的方式进行,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列为该幼儿园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考核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如已通过二次选择列入体检对象的,不得参加原岗位递补)
(四)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和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un.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2-3023385。
3.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南浔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南浔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21年南浔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健康申报表
南浔区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
2021年南浔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