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省内市外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育人才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社会 |
初中 |
1 |
1 |
1 |
1 |
1 |
小学 |
3 |
2 |
二、选聘对象
浙江省内湖州市外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上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业务荣誉称号。
3.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nxjyjrsk@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电子版);
2.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扫描件)及同意参加选聘证明,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10月27日;
5.其他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和荣誉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资料交教育局验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教育局成立选聘工作考核小组,对提交的报名材料,依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判,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人才引进协议。
五、相关待遇
选聘的优秀教育人才与我区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给予相应年薪待遇,具体薪资经面谈协商后决定。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0572-3023575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23385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