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德清教育发展需要,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初中10名、小学10名(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师范院校的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一、二等奖1次及以上或三等奖2次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研究生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匹配(见附件1)。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将组织用人学校进行招聘宣传、现场报名、组织考核,考核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持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及以下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需提供);⑥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佐证材料(可由高校出具,也可提供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中已有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描述的材料);⑦符合条件的获奖材料及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
(二)资格审核及择优确定现场考核对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获奖荣誉等情况,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现场考核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三)现场考核
采用“试讲+面谈”的形式,经评委打分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考核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考核后确定的入围体检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4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引才政策。来德工作后,符合《德清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人才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德就创联发〔2020〕4号)精神的,给予购房、安家、租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最高60.4万元、全日制硕士最高31.6万元、“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最高21.6万元、其他全日制本科最高7.8万元。湖州籍补助标准上浮10%。
3.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2024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在德清县人力社保局、德清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2-8075130(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2-888509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招聘咨询电话:0572-8367916(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
6.未尽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教师计划数
2.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