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吴兴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吴兴区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60名,其中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131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
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同)生源或吴兴区户籍或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
第一类:吴兴区生源或吴兴区户籍或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第二类:在吴兴区范围内的幼儿园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在职在岗编外教师。
以上招聘对象中,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及幼儿园教师第二类招聘对象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报考初中职位的,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基本匹配;
报考小学职位的,考生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任教学科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
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同学科职位;初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同学科职位;小学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学科职位;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幼儿园职位;
5.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其中,吴兴区乡镇幼儿园在职在岗编外教师报考乡镇幼儿园职位的,在乡镇幼儿园连续任教满10年和15年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7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乡镇幼儿园在职在岗编外教师只能报考幼儿教育C组;
6.招聘对象中,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和幼儿园教师第一类招聘对象的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6日;
7.幼儿园“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指2022年8月31日前任教且至今一直在岗(不含实习和临时聘用人员);
8.幼儿教育A组报考对象仅限2023届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6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拍照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的可不提供;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③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第二类招聘对象学位证书可不提供;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在职在岗编外幼儿教师提供任教经历相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幼儿园教师第二类招聘对象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7日下午17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线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8日下午17时。笔试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该职位缴费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公布。如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初中、小学笔试大纲,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总分100分,一张试卷;
(2)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园笔试大纲,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总分100分,一张试卷。
2.笔试其他事宜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招聘人数9人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招聘人数1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入围考核。
考核开始前两天以内,入围考核人员放弃考核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考核
考核采用“教学能力测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教学能力测评的形式为微型课,主要测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及课堂教学素养。技能类学科(主要指音乐、体育和幼儿教育职位)还需考核教学基本功,主要测评教学基本技能技巧,按照微型课占80%、教学基本功占20%的比例计算技能类学科教学能力测评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20%、教学能力测评占40%、结构化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确定)。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志愿择校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组织择校,分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依次现场填报志愿,选择学校。最终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确定选择顺序。因怀孕等原因未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暂缓参加志愿择校。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3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优惠政策。来吴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3.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考核且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4.考生须在见习期(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5.吴兴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吴兴区赴浙江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面向全国择优选聘2023届高层次教育人才和2023年择优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并入围体检的考生不得再次报考;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6.在此次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7.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0572-2289281(区教育局),0572-2289373(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2023年吴兴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吴兴区在职在岗编外幼儿教师任教经历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