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设点,共招聘公办教师181人。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一场)》(附件1)。
本场招聘未完成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延续至后续招聘场次。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2)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2.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8日上午11:3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门口大操场。
2.报名要求
考生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自负责任。
3.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30,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门口大操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须登陆“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招聘单位根据纸质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现场进行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四)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对面操场。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通过面谈,并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推荐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人员。如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推荐。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由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六)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以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其中之一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确定体检人员与签约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现场与进入体检考生签订临时合约,并同时收取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有)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后续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者及时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32590
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监督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一场).xlsx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