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局2021年8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动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补充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43人,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为深圳市光明区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园医1人,保健员2人,班主任17人,副班教师18人,保育员5人。
二、岗位条件
(一)园医
1.45周岁及以下,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保健医生上岗证、健康证、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3.有3年以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及经历市级及以上评估经验者优先。
(二)保健员
1.45周岁及以下,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保健医生上岗证、健康证、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3.有2年以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及经历区级及以上评估经验者优先。
(三)班主任
1.40周岁及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需承诺3年内取得本科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3.有专业技能特长或较强文字功底或被评为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者优先。
(四)副班教师
1.40周岁及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需承诺3年内取得本科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有1年及以上配班工作经验;
3.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可破格录取。
(五)保育员
1.40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保育员上岗证、健康证;
3.有1年及以上保育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4.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破格录取。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18:00。
2.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1);
②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③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健康证;
⑤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⑥证明(附件2)。考试身份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⑦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⑧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jjcjy@szgm.gov.cn,邮件名称: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材料: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二)资格初审8月18日至8月20日
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择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同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
(四)面试防疫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2.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红码的考生,面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⑤面试当天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录取和体检
1.录取。录取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2.体检。被录取者区教育局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未拆封的入职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区教育局组织队伍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验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验证报告)、职称证、健康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证明、承诺书等(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原件材料。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任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实行聘任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要本人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料复审的考生,取消相应资格;
2.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1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面试当天携带好身份证带往考场。
6.咨询电话:0755-21386823,0755-23199637。
7.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