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桥头镇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慈溪市桥头镇实验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小学语文教师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有爱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桥头镇实验学校校长室。
3.报名所需资料:教师报名者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
(二)考试
1.8月21日上午8:00到学校会议室参加笔试。
2.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人数的1:3入围面试。
3.在笔试基础上,通知应聘教师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现场对答、试讲等方式进行。
4.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先后名次,通知应聘教师参加体检。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通知应聘教师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局招聘编制内教师方式)。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其他不宜聘用为本单位教师岗位的淘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周公示期满后,若有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则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桥头镇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555262 13586796270 陈老师 63698820 13968275373 方老师
慈溪市桥头镇实验学校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