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购买教学服务人员,工作单位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总计73人,其中语文19人、数学12人、英语23人、体育6人、音乐5人、美术1人、地理1人、学前教育6人,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2021-2022学年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中小学购买教学服务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购买教学服务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岗的购买教学服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或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
三、薪酬待遇
中小学购买教学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不低于8000元/月(含五险),幼儿园购买教学服务人员不低于7000元/月(含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sggsyjjy@163.com,疫情期间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招聘中小学购买教学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及学位证(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4.教师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区公共事业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纳入合作区师资培优库,特别优秀人员经区公共事业局审查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说课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区公共事业局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名次,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按就职前体检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后派遣到各中小学、幼儿园。
五、其他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或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不予聘用。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予聘用。
(三)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五)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不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或公示中出现有效投诉的,不予聘用。
(六)若资料审查中发现实际条件与填报条件不符的,或发应聘材料造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本公告由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22101016(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2021-2022学年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办中小学2021-2022学年招聘购买教学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