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四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岁及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资格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9月3日(星期五)8:30至17:00,请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信息表中的具体要求,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提交到应聘单位邮箱(附件1中各单位网上报名邮箱)。
1.《2021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四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等(具体要求参考《2021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四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
注: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5.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
6.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意: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发送邮件,提前或者滞后发送以及重复发送邮件视同报名无效。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重复申报岗位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
9月6日(星期一)至9月7日(星期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结果。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
(三)线上岗位能力测试
1.9月13日(星期一)至9月14日(星期二)统一组织线上岗位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说课,总时长20分钟(含互动)。
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公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线上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将于9月16日(星期四)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9月下旬,按照岗位预招人数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的排序对应聘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及考察。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拟聘人选
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区教委将指导招聘单位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
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数字东城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随时关注。
教委咨询电话:89945741、64007390
监督电话:89945691
附件1:2021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四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xls
附件2:2021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四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