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关于提前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温州大学等高校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1.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10月23日(星期六)。
2.其他各高校专场招聘会:另行通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的本科生,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本科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双一流”高校2021或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
3.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1或2022届“精英班”(如杭师
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毕业生。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2021届、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1届或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6.2021届或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7.2021届或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放宽到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8.2021届或2022届高中历史、高中政治、高中通用、初中历史与社会等紧缺岗位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有关说明
1.户籍不限。
2.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院)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院)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3.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络公示材料。
4.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申报学科岗位,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书。
5.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经面试考核成绩良好,但没有签约到相应岗位的,在招聘岗位计划数内,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根据应聘毕业生专业和特长,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到相应层次的学校。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龙港中学等15所学校共37个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温州大学专场优先录取,若温州大学专场招聘满额,不再组织专场招聘,招聘未满额则根据需求另行组织专场补招)。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学校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1.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http://www.zjl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2.组织报名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成立提前招聘工作小组,赴相关高校组织开展报名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到设点高校现场或指定地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每生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应提交《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校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项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入学录取批次、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已经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初审、面谈
10月23日9:00-14:30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工作人员对报名对象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组织人员与报名对象进行面谈,然后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招聘计划。
4.面试考核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若签约现场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若学校招聘岗位有空缺,在同意服从岗位调剂未被预录的对象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岗位,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6.体检和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2年7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为了保障考生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应聘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主动及时关注并遵照各专场招聘会所在地疫情放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如自备口罩、必要时的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和接触人群情况、出示健康码、监测体温等。
(二)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赴其它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程序同温州大学招聘会。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五)龙港市在编在职教师不能作为应聘对象参加本次招聘。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62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本办法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