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季龙港市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3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启明篮球场。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办学校招聘55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2024年春季龙港市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年龄要求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参考教育部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附件2)。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定向生及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均要求大学阶段为普通高校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2024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2024届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本科毕业生。
4.2024届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每学年限计一次,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一次校级三等奖学金。
6.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7.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第一批普通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8.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专业课岗位。
(三)有关说明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4、8其中一条及以上的不限户籍,资格条件第5、6、7必须为龙港户籍(生源)。
2.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3.报考语文学科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博士研究生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及个人特长,组织相应的单位与博士生本人面谈,以“双向选择”的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5.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即指2024年毕业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等同于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6.本科生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对应且与所学专业对口;硕士研究生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对应且与本科所学专业对口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口(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
7.上述各项中的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硕士学位证书,且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承办院校具体安排场地。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到设点高校现场或指定地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每生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9:00-12: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启明篮球场
2.报名材料:报名对象按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2024年春季龙港市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在大学的原龙港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
(3)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师范类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入职一年内完成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须注明毕业时间)。
(5)师范类证明材料。师范类学生需提供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招生计划材料的师范证明)。
(6)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等。以上证书获得时间截止招聘现场报名当天;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络公示材料。
(三)资格审核、面谈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根据准入条件,经资格审核后,现场组织人员与报名对象进行面谈,通过面谈由面谈专家组按开考的岗位比例3:1要求确定面试考核建议人选,如低于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考核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考核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在签约次日24点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优秀考生调剂
在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尚有岗位空缺的,对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经市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2024届毕业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2024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未能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聘用所须材料的,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五)聘用人员在龙港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附件:1.2024年春季龙港市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
2.龙港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学科(专业)对应目录.doc
3.2024年春季龙港市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