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体系统2022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公告(北京师范大学专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山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2022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共68名。
(二)招聘岗位
中山市纪念中学、中山市永安中学、中山市烟洲中学、中山市濠头中学等市属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具体见《中山市教体系统2022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北京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中山市永安中学、中山市烟洲中学同属中山市中心城区高起点、高标准新建的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本次两校作为统一招聘主体开展招聘,新进教师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分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由中山纪念中学和中山市永安中学、中山市烟洲中学合并招聘(具体见岗位表),入围体检考核人员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由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现场签约学校,额满为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其中,博士工资待遇除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外,可按政策申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补贴和享受中山市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补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2020、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
以上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不满两年(博士研究生不满五年)并在报名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研究生学历和2022年本科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的;(4)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在服务期限内的;(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网络报名、确定入围考试人选、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加网络资格审核确认。
2.报名时间及方法:
(1)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17:30,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www.zsedu.net)进入招聘系统;
(2)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2021年11月5日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
(3)完成招聘系统网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报名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对照公告基本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按照招聘系统操作要求分类上传。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要求:
(1)报名表及有关证书材料: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完整的学习成绩单(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有关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④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⑥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以上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2)所有报考者需提交: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呈现本人的教态和语言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音体美专任教师须在视频中包含展示专业技能的内容;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压缩至150M以内,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科名称+姓名。视频资料容量较大,且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3)所有报考者需及时确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是否成功上传,如有问题,及时与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沟通。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0日止。
(7)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报名人数公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报名首日后的第7、第10个工作日在报名系统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5.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查询审核情况。
6.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考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
入围考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也可在11月10日后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入围考试结果。
(三)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其中音体美岗位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地点拟定在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带备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4.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由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公示栏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放弃聘用资格的;
9.未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其他:
1.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因取消或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统一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3.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4.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行程管理。进京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在“北京健康宝”等健康二维码小程序如实进行健康申报。面试当天持《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5.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教体系统2022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北京师范大学专场).xls
3.北京地区2021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pdf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