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体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公告(北京师范大学场次)
因工作需要,教体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5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进入我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体检、考核或签订就业协议环节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学习成绩单(佐证时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4.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视频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科名称+姓名。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视频压缩至150M以内。
(四)报名要求
1.有关专业代码填写要求。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招聘系统中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报名注意事项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
2.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3.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分类上传有关资料,在网报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11月25日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须按照操作提示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报考人员需及时确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是否成功上传,如有问题,及时与所报单位沟通。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六)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确定入围考试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信息畅通。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其中音体美岗位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地点拟定在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镇街招聘岗位由所在镇街部门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及镇街主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2021届、2022届离校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
(三)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如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公告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递补期限统一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详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表》(附件4)。
附件:
1.中山市教体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北京师范大学场次).xls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