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高新区第二幼儿园业务园长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园长1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前教育工作。
3.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5-45周岁(时间以2019年10月31日计)。
5.大专以上学历,主修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有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丰富的幼儿园管理工作经验,担任幼儿园园长岗位满3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江西新余高新区水西镇教育督导办公室(水西逸夫小学内)。
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1387943768(谭老师)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竞聘,按照以下步骤产生人选:第一步,按照个人得分计分办法评选,取个人得分前三名进入综合考核;第二步,专家考核组对个人得分前三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为园长。个人得分计分办法如下:
1、具有5年(含)以上幼儿教育相关工作经历的计1分,每增加1年工作经历的计0.5,总计不超过3分。
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担任园长的,每工作1年计3分,总计不超过6分;担任副园长的,每工作1年计2分,总计不超过4分;从事其他管理工作的,每工作1年计1分,总计不超过3分。
3、具有市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担任园长的,每工作1年计1.5分,总计不超过4.5分;担任副园长的,每工作1年计1分,总计不超过3分;从事其他管理工作的,每工作1年计0.5分,总计不超过2分。
4、个人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计2分,总计不超过6分;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计1分,总计不超过3分。
5、具有下列情况的,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得分计算:
①同时具有省级示范园和市级示范园工作经历。
②同时具有园长、执行园长等其他管理工作经历。
五、岗位职责
1、业务园长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全面管理,对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业务园长负责全园教师和保育员的聘任及管理,定期对园内教育(保育)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3、业务园长主持制定全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4、业务园长及时了解国内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及管理
1、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保障人事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
2、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水西镇有权解聘。
3、若第三年被评为市级示范园,则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为每三年一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底薪为每年5万元。
2、绩效工资:每年为2.5万元;若被评为市级示范园则为3万元,并签订续聘合同,若第三年未被评为市级示范园则不再续聘;若评上省级示范园则每年为4万元。
3、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五险。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水西镇政府所有。
水西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