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余市渝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业务园长和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业务园长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园长20名,教师2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
3.取得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业务园长岗位条件
1.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园长或副园长(含园长助理)经历。
(三)教师岗位条件
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渝水区内公办幼儿园任教满1年且持证的教师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实施“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程序。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发布于渝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shui.gov.cn)、“精彩渝水”微信公众号。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21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费100元。
3.报名地点:渝水区人社局(站前西路延伸段渝水区社会服务中心大楼西面5楼)501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新余市渝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业务园长和教师报名表》1份。
(2)近期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5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已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业务园长的还需提供担任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及年限证明。
(6)需放宽年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笔试
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2: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面试。未入闱业务园长岗位服从调剂的人员,如果符合教师岗位条件,根据笔试成绩可以重新入闱教师岗位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内容及方式
(1)业务园长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12分钟,分值为100分。
(2)教师岗位面试时长12分钟,内容为才艺展示,面试总分100分。必考题(分值50分):命题简笔画(画纸由考点统一配备,考生请自带作画笔)。选考题(二选一,分值50分):自弹自唱(不能有伴奏带)或舞蹈。面试室只准备电子琴,其它才艺展示所需道具、设备考生自备。
面试时,同一岗位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考场,采取“加权平衡法”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的,不予聘用。
4.总分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组织考察。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选岗
1.公示:考察合格的考生,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2.选岗: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业务园长和教师分别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岗。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业务园长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基础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年总收入约7万元/年,其中职务工资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核定。
(二)教师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基础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年总收入不低于4.5万元/年。
(三)缴纳“五险”
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按企业标准办理“五险”,单位缴交基数为:基础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最低单位缴交比例按照企业最新标准执行,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考核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无编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业务园长和教师签订用工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业务园长由相关学校负责管理,教师由各幼儿园负责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六、其它
本公告由渝水区招聘公办幼儿园业务园长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渝水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90-7130558。
渝水区教体局人事股0790-6239736。
渝水区教体局社管股0790-6239727。
附件 2023年新余市渝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业务园长、教师报名表
渝水区招聘公办幼儿园业务园长和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