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师范类公办学校,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办学历史,学校现有专业20个。近年来,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致力于学前教育和美育教育“补短板、提质量”工作。在做大做优学前教育和美育教育专业的同时,还新增了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为加快补齐我省教育短板,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2022年拟向社会专项招聘教师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部门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01 |
学前教育学院 |
美术教师 |
1 |
美术、美术学、美术教育、学科教学(美术)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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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教育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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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等教育学、教师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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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 |
03 |
心理学教师 |
1 |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习心理与发展、学校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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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母婴托育服务与管理教师 |
1 |
早期教育、早期教育学、学前教育(早教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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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学前教育教师 |
2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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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艺术教育学院 |
声乐 教师 |
1 |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学科教学(音乐)、音乐教育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专业研究方向须为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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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同时,通过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在校园内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视招聘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确定。
招聘分三个场次进行,第一场在华东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二场在北京师范大学就剩余的岗位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三场就再次剩余的岗位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部开展招聘工作(根据疫情情况,预计于11月中下旬赴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开展招聘工作,地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附近。各场次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确认为准,现场审核确认通过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事先填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表),提交个人信息及个人证件照,并将邮件发至rsc2021@fjys.edu.cn邮箱(具体报名时间详见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布的各场次招聘通知)。
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材料;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审查:邮件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手写体签字,现场提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的方式。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第一、第二场招聘的笔试、试讲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第三场招聘的笔试、试讲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人事招聘”栏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2.做好考试防疫准备,考生所持“健康码”须为绿码、考生应从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
3.考生有省外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体温异常(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论及时报告我校。上述考生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联系方式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及我校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电子邮箱:rsc2021@fjys.edu.cn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 陈老师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