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启聪学校教师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殊教育教师1人,运动康复教师1人,理科专业教师1人,课程方向研究人员1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须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要求 |
特殊教育教师 |
特殊教育(B040108)、特殊教育学(A040109)、特殊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7) |
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运动康复教师 |
体育教育(B040301)、运动人体科学(B040305)、运动康复(B040306)、运动人体科学(A040302) |
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理科专业教师 |
数学与应用数学(B070101)、信息与计算科学(B070102)、数理基础科学(B070103)、物理学(B070201)、应用物理学(B070202)、基础数学(A070101)、计算数学(A0701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070103)、应用数学(A070104)、理论物理(A070201) |
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课程方向研究人员 |
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 |
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 |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等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具备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并到北京市指定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2021年12月13日8:30-2021年12月16日17:30,通过电子邮箱(2412402604@qq.com)报名。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附件请使用Word文档,使用相同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历及身份证、本科或以上学历证、学士或以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若无此证,须承诺录用后一年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档中)。
注:佛山市启聪学校招聘工作组对网上报名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于2021年12月17日前邮箱回复或手机短信通知是否符合条件并到北京市指定的报名现场确认。
(二)北京市指定现场报名及确认、初面试
时间:2021年12月18日
拟定于北京师范大学进行宣讲,并接受现场报名。宣讲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待定。
应聘人员必须通过佛山市启聪学校招聘工作组在北京师范大学高校宣讲的现场进行报名,或到除高校宣讲现场以外的指定地点(此地点待定)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提供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若无可提供在读学生证)、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若无此证,须承诺录用后一年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15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确定复面试人员
经资格初审、初面试后,根据报考人员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4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复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复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复面试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参加复面试人员到北京市指定地点参加复面试。
六、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复面试和终面试两个环节。
(一)复面试
时间:2021年12月19日7:50 -12:30
地点:待定(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由招聘学校组织。招聘学校该环节完成后,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在复面试合格(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终面试环节。复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参加终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终面试。
(二)终面试
时间:2021年12月19日14:00-18:00
地点:待定(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终面试为综合能力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招聘学校组织。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两个环节的面试完成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启聪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启聪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 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3.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757-83820401
佛山市启聪学校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