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地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北京地区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东西湖区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现组织区内省、市级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地区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北京地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2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武汉市东西湖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地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高校毕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应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拟聘人员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年龄根据学历要求按硕士、博士对应30、35周岁及以下(30周岁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7、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接收资料的方式接受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本次专项招聘仅限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北京地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2届公费师范生报考,投放教师招聘岗位18个,其中高中数学教师5人、高中物理教师5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5人,高中地理教师2人。
(一)宣讲及现场报名。有意报考的人员,可以加入QQ群:921017637,群内将发布宣讲的时间、地点,报考人员须在指定的报名地点和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和相关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清单附后)及2寸登记照2张,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上交报名单位。
请报考人员注意: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武汉市东西湖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地区专项招聘报名表
(2)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应聘申请中考生备注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放面试通知。对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发放《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接下来的招聘面试。
本次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研究后,予以保留。
四、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QQ群通知。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加面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采取试讲方式,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上课10分钟,试讲答辩5分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及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考生需进行适当板书。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值比例为试讲上课80分,试讲答辩20分,考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试环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最低分数线(含75分),方可按招聘计划进入签订三方协议环节。
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答辨成绩高者进入签订三方协议程序。
五、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考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与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六、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
(一)考试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
(二)经体检、考核合格的,在东西湖教育局官网http://www.dxhjy.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相关协议,与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报到派遣手续。
(四)2022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特殊情况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凡完成体检、考核等程序后列为拟聘用对象的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四)关于《武汉市东西湖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地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加QQ群:921017637(备注岗位+学校+姓名)。或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13720270818 13971371618
(五)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六)本次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公告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7-83894625,027-83082295
附件:
1.《武汉市东西湖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地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武汉市东西湖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地区专项招聘报名表》.xlsx
欢迎有意报名的考生进QQ群咨询!!!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