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通告
为了解决教师夫妻分居、照顾家庭问题,选拔优秀教师到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根据《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名额:10名。
(二)选调条件:区外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2019年9月至今聘用在教师岗位,近三年来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四年的,转正定级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备教师资格证,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1日后出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配偶是红塔区户籍并在红塔区辖区内工作,或是原红塔区户籍在外驻军的现役军人,以及红塔区驻军现役军人;
2.申请人单身(即未婚、离异或丧偶,下同),父或母户口在红塔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整个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因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名或选调,报考人员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1日18:00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红塔区东风北路10号);
报名时须提交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的《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张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
注:考试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各位报考人员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红塔区教体局联系,联系电话:0877-2015823。
(二)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2:1的比例时,按2:1的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题型为常识判断、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考试时间预定于2022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人员
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人员。如出现因考试成绩并列导致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人员超出选调数额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加试的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调动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5.近三年聘用合同;
6.已婚者还须提供如下材料:结婚证、配偶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备案)过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7.单身者还须提供个人单身承诺书(格式附后)、父或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验原件,交复印件(配偶现工作单位证明、个人单身承诺书交原件)。
(四)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根据考试成绩名次及现所执教学科进行选岗,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调动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出具说明。
(四)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变化情况。
(五)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报考人员不受理报名和考试。
(二)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37.3℃可参加报名和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人员不受理报名。
(三)报考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人员给予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877-2015823(红塔区教体局人事师训股,杨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877-2012618、2025308
本通告及未尽事宜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