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2年1月公开招聘副园长、教研员及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罗湖区公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补充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园长、教研员岗位共工作人员20名,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见招聘对象及职位,工作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一)副园长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7名(教学副园长3名、后勤副园长4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园长任职资格证书:深圳市外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深圳市内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5.年龄:45周岁以下;
6.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从事学前教育工作6年及以上,且具备1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或2年及以上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幼儿园主任/教研员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或者3年以上公办幼儿园年级组长或保健组长岗位工作经验。
7.放宽条件:如具有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作年限及管理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教研员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12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放宽至40岁);
6.放宽条件:如具有2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或深圳市事业单位学前教育督学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师范院校或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可接受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财务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1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财务及会计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备注年份及省份);
5.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放宽至45岁),具有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岗;
6.放宽条件:具有2年及以上深圳市内国库支付中心主管会计、事业单位核算会计、机关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工作经验且目前在岗者优先考虑,有此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45周岁(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在1977年1月12日(1987年1月12日)后出生可报考;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22年1月12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失信惩戒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18:00时止。
2.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lh_jydjrsk@szlh.gov.cn(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工作单位开具的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7.业绩、获奖等其它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8.个人简历;
9.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
10.财务岗位需提供在职在岗证明;
11.副园长、教研员岗位需提供离职证明(如报名时未提供,可延迟至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交)。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罗湖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本次招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到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临聘)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一)参照深圳市相关薪酬文件制度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假期。
五、其他说明
(一)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可根据报名及资料审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削减拟聘岗位人数;
(二)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但未能入围体检的人员,列入罗湖区公办幼儿园副园长/教研员/财务人才储备库,待有副园长/教研员/财务岗位空缺时优先聘用。
(三)咨询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党建人事科。
联系人:卢老师0755-22185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