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交流机制,确保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学科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道德与法制 |
心理健康教育 |
幼教 |
总计 |
小学 |
5 |
5 |
1 |
1 |
12 | |
幼儿园 |
3 |
3 |
二、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
(三)选调教师须在本区农村小学任教5年及以上(城区工作时间需扣除);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在本区农村幼儿园任教2年及以上(城区工作时间需扣除)。
(四)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均要专业对口,具有所任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以2020年岗位设置后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为准),学科之间不能跨报,中小学幼儿园之间不能跨报。
(六)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七)近三年(幼儿园两年)教师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和正在立案审查的教师,均不得参加选调。
(八)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近五年必须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本学年度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5天及以上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选调方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2022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科选调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2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3月31日17:30(系统关闭)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委托考试平台报名。人事股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名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报名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报考网站)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二)考试。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科目类别共设31个,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相应的科目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4月3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布。5月2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计算=“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四)拟选调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科选调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
(五)材料复审。拟选调人员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若出现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在同一学科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强选调工作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局纪委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99-5816926。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笔试科目类别
序号 |
类 别 |
1 |
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
2 |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
3 |
幼儿教育 |
4 |
小学语文 |
5 |
小学数学 |
6 |
小学英语 |
7 |
小学科学 |
8 |
小学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 |
9 |
小学音乐 |
10 |
小学美术 |
11 |
小学体育与健康 |
12 |
小学信息技术 |
13 |
中学语文 |
14 |
中学数学 |
15 |
中学英语 |
16 |
中学物理 |
17 |
中学化学 |
18 |
中学生物 |
19 |
中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 |
20 |
中学历史 |
21 |
中学地理 |
22 |
中学通用技术 |
23 |
中学信息技术 |
24 |
中学音乐 |
25 |
中学美术 |
26 |
中学体育与健康 |
27 |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
28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9 |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 |
30 |
中学心理健康教育 |
31 |
特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