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侯县属学校共招聘245名编内教师,其中中学教师105名、小学教师138名、幼儿教师2名。根据闽教规〔2022〕3号和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闽侯县2022年公开招聘编内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招考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7.闽侯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待入编教师;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告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22年3月25日(含)前取得。2022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交,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须在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注册报名(网络报名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志愿。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表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未通过,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二)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招考专业目录
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四)开考比例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根据闽教师〔2022〕8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教师招录”栏公布(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zdlyxxgk/jydt/,下同)。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等,部分岗位还须进行指定的技能操作测试(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不分组的招聘岗位,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为最终面试成绩;若因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修正系数以及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审核
1.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同分,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材料要求(以另行通知为准)。
(1)2022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身份证;③就业推荐表(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④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以上②-④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2)往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身份证;③就业推荐表(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④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报到证;⑦就业协议书;⑧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大专无学位证书);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以上②-⑧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允许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正式报到时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如果已被用人单位签章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单位同意报考函还需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境内学历(含自考、函授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页;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本人《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下载页。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应提供经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须加盖院系公章,并附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提供证明。
五、聘用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来计算(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或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闽侯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若出现同分,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闽侯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有关体检及岗培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体检、岗培不合格的;D、审档不合格的;E、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5.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若出现聘用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抽签决定。有关选岗的具体事项通过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6.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六、照顾政策与服务年限
1.参加 “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5月10日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311室)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本次招聘的新任教师为编内教师,奖励政策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侯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新任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其中,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1.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2.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和配合。
3.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zdlyxxgk/jydt/)。
4.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告知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否则,因变更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本公告由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6.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2986401。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闽侯县人社局 闽侯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