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拟面向202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10名编制内热爱教育事业的紧缺教学人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考核最低合格成绩 |
教师资格证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红塔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
语文教研员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学科教学(语文) |
80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
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
学前教育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80 |
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
|
玉溪第二中学 |
数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0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
玉溪第三中学 |
物理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学 |
80 | |||
生物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生物学 |
80 | ||||
玉溪第一小学、玉溪第二小学 |
语文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80 |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
按考核成绩选岗 |
玉溪第一小学、玉溪第二小学 |
数学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0 |
按考核成绩选岗 |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3. 毕业时须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4. 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应聘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到单位报到截止时间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一)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8:30—12:00;
现场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面试间②;
现场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个人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生活照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初选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超过1:6的比例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可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得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不超过1:6比例的岗位,全部报名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报名后考核前放弃的,由招聘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三)考核
1.考核方式为面试+试讲,综合成绩=面试×40+试讲×60%。
考核时间预计2019年11月1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待报名或初选后通知。
考核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综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成绩者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弃权处理;签订协议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三万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教师岗位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通告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证书等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通告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红塔区教体局人事师训股:13887776556(杨老师)、13708772998(李老师)
监督电话:0877-2023853
附: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