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学校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将我县学校招聘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10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10日(含本日)至2004年5月9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鹿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鹿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日期 |
招聘会名称 |
地点 |
2022年5月10日-11日 |
鹿寨县教育系统招聘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河池学院专场) |
河池学院 |
2022年5月14日 |
鹿寨县教育系统招聘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南师大专场) |
南宁师范大学 |
3.报名所需材料:
(1)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在考核、体检环节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收取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当场告知并退回材料,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11日,在河池学院。2022年5月14日,在南宁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当天通知。
2.笔试组织
笔试工作由鹿寨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到笔试教室进行考试。
3.笔试分值及内容:主要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有缺考、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其中,笔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2.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11日,在河池学院。2022年5月14日,在南宁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当天通知。
3.面试形式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组织
(1)面试工作由鹿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应于开考前1小时,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
(3)考生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
5.面试结果的使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考核和体检
由鹿寨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进行考核与体检。在考核、体检环节前,考生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试讲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试讲成绩都相同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批转正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liuzhou.gov.cn)、各招聘单位校园网等发布。各单位招聘岗位信息以招聘现场为准。
十一、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4)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参加考试;人员管理截至时间为该省(区、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报告后满14天。
十二、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鹿寨县教育局 0772—6814943
监督电话:鹿寨县人社局 0772—6820319
本公告由鹿寨县教育局、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寨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