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海市海南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为尽快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46人。具体岗位要求见《2022年乌海市海南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 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 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 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7.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6日(不含)至2004年5月6日(含)期间出生。
8.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通过海南区人民政府网(www.hainanqu.gov.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9:00—2022年5月16日17:30,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咨询电话:0473—2112389, 0473—4022171,13847305199,15174733993。
2. 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9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43,进行注册报名;
二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真实信息,每人限报此次海南区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申报。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3. 资格审核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
(1)《2022年海南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由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要求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须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
4.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5.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面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6日9:00—2022年5月18日23:00。
(三)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若部分特别急需紧缺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1,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四)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同场次报考者派代表在不少于两套的面试考题中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场次试题,本场次报考者依抽签顺序作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
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进入试讲的资格条件,每一岗位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最多取三名考生进入试讲(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试讲)。已取得试讲资格考生放弃试讲的,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须达到合格线70分及以上)。
2. 资格复审
(1)符合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复审有关要求将提前通知。
(2)资格复审工作由海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试讲资格。
(3)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携带《2022年海南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登记表》、在线报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试讲。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试讲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参加试讲者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育教学技能。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六)成绩公布
试讲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八)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九)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须达到合格线7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海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聘用。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凡被聘用者,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取消聘用。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城区、乡镇岗位的考生聘用后,不服从统一调配的;
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3.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五、纪律和监督
2022年海南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
六、防疫要求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
1.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健康码”和“国家行程码”绿码,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进入考试地点。考生入场检测时均须保持1米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所在地区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
3. 为避免考生到达考试地区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建议考生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及各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合理安排出行,建议不出境,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时刻关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
4. 考试当天,经疫情防控工作组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
6. 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7. 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执行上述规定。
8. 招聘工作期间同时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