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经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批准,结合我区对幼儿园教师的需求,现将2022年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2年我区公办幼儿园公开计划招聘保教人员61人,其中教师26人、保育员35人。保育员岗位的10%用于“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安置就业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合同制教师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2.具有乌海市户籍,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二)合同制保育员招聘范围及要求
1.具有乌海市户籍,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2.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合格证。
(三)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 7月20日之前,1987年 7月20日之后出生)。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在岗教师和保育员未提交辞职报告者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2022年7月29日18:00,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一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9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19,进行注册报名;
二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需在网上填报《海勃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3)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证;
(5)专科毕业生需上传乌海市户籍证明;
(6)应聘人员属于乌海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如有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或更改招聘计划的,将在以上网站上发布信息,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3)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6)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海勃湾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提示未通过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调整比例或进行指标变更。
3.面试方式和内容
(1)教师的面试(5分钟)。包括自选才艺展示和现场答辩两项内容。
(2)保育员的面试(5分钟):内容是现场答辩。
(3)成绩公布及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较多时,现场抽签进行分组,各组使用同一套考题,按组同时进行测试,每组考生成绩单独排序,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递补原则:面试成绩作为进入试讲的资格条件,每一岗位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已取得专业测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放弃试讲的,依面试成绩递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进行公告。
1.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椐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照2: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携带《海勃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线报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专业测试
1.测试方式
(1)教师的专业测试:经过封闭20分钟的备课时间,依次进行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保育员的专业测试(5分钟):内容是进行实践操作。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或微信群内通知,报考人员候考期间需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3.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2)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专业测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专业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4.递补规则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
(二)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主要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三)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选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后管理及待遇
(一)人员管理。保教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海勃湾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后,如需要续签,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和保育员均不列入编制。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聘用的教师和保育员工资待遇按照现有海勃湾区合同制保教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农区幼儿园聘用人员享受与海勃湾区农区幼儿园相关其他补贴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参加考试和资格复审时,所有考生都需持双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
(二)考生凡考试日期前七天有乌海市市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等情况的考生,严格按《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8号通告》及后续通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前主动向区教育局报备,报备方式:拨打电话0473——2059618。
(三)考生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从境外返回、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未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乌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信息以及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乌海市海勃湾区幼儿园招聘合同制保教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四)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3-2059618
2.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