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湖南财工职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衡阳,交通便利,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学院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湖南财经管理和工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重要基地于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4号)和《衡阳市关于发布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人才引进25名专职教师。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在市纪委、市委人才办的指导监督下,成立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等全程参与监督。
二、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引进原则。
三、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及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人才引进岗位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专职教师25个。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人才引进专职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二)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引进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及年龄等基本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人才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8.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9.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1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 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智慧党建网(网址:https://www.hyzhdj.gov.cn/)、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ncgzy.com)及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官方微信号“衡阳人事人才考试”(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引进信息。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3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二) 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考人员搜索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服务→报名考试。
2.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9:00—至2022年5月23日17:00(报名咨询时段为:9:00-17:0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0734—3171948、0734-3173929、张老师(15570931323、15096006647)、汪老师(13974716429)、李老师(18007472707),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4-2826112。
3.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知: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①填写并扫描上传《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签名处需手写;
②填写并上传《2022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应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
③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④扫描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2022届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2022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⑤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受聘人员自正式办理聘用时间起,需在3年以内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4)本次人才引进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提交的报考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5)开考比例:博士或教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04)不设开考比例,实行“一事一议,面谈面签,随引随办”;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5—0114)引进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低于规定开考比例,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才办核准后,可延长报名时间,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试教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引进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报考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的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试教前复审,考察时终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终审。
(四)考试
考生报名完成后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电子身份证不作为参考依据)及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考前公告为准)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公告。
1.应聘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0105—0114)的考生,只进行试教。试教内容由担任评委的专家,根据本岗位相关专业教材和岗位要求现场确定。试教前备课(需制作PPT)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专业知识、技能。考生的试教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应聘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0105—0114)的考生在无竞争的情况下,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试教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 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博士或教授岗位(岗位代码0101--0104)按认定考核、审定聘用程序确定。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0105--0114)的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试教总成绩(所有评委打分未去掉最高、最低分之和)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才引进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并纳入诚信档案。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引进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引进资格,由此造成岗位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 公示
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引进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 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办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人才引进待遇兑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学院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人才引进的聘用人员可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4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补贴待遇(含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职称评聘等)。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人才引进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纳证明的)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录用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录用时,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引进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引进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和录用资格的,一律纳入诚信档案。
(三)实行回避制度
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参与引进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引进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引进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考生考试期间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按要求测查体温、扫描场所码,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结果,并提前申领电子健康卡和行程卡(详见附件5)在考试前提交至工作人员查验。
在本次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学院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监督举报电话
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8277
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34-8866613
湖南财工职院纪检监察室 0734-317420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734-317194815570931323 15096006647
人才引进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4-2826112
八、附则
1.根据《衡阳市关于发布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的公告》文件精神,用人单位针对人才引进考生提供免费住宿,其他人员和其他费用自理。
2.本公告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人才引进专职教师计划与职位表.xls
附件2: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应聘报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