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一)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教师100名,其中,招聘小学教师70名;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已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未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2022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1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取消聘用资格;
6.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4)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失信被执行的;
(6)《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中包含的所有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详见附件1);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1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上传已报名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上,标注有“受到疫情影响”的网页截图〕。
2.幼儿园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1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上传已报名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上,标注有“受到疫情影响”的网页截图〕。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3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9时至2022年5月31日12时,应聘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741。
2.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2);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如2022届高校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6)教师资格证书。未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要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1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上传已报名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上,标注有“受到疫情影响”的网页截图;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5月3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2年5月31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各学科的笔试平均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复查人选。
2.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网站打印)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两科笔试合格成绩;受疫情影响地区的2021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已报名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上标注有“受到疫情影响”的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个人承诺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依次递补复查。
3.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由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微格教学。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六)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被考察者须提交相应考察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主要对应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每个岗位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服务期限
拟聘用人员在琼山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十)考核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2年秋季开学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国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902、0898-66755313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