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海南省202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的通知》(琼教师〔202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2024年海口市美兰区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24年1月30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招聘地点
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三、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4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公费师范生拟来我省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本次招聘会全省共提供招聘岗位252个,公布于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和教育部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sfs.ncss.org.cn/)。
(二)海口市美兰区招聘岗位共2个,具体如下:
学校名称 |
政治 |
小计 |
海口市第七中学 |
1 |
1 |
海口市第九中学海甸学校 |
1 |
1 |
合计 |
2 |
2 |
五、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有关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通知本校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持与海南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等材料按时参加招聘会。
(三)区教育局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申报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学校参加招聘会,按照招聘会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区教育局与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原则上2024年8月31日前,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体检合格表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协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做好公费师范生的签约、入编等相关工作。公费师范毕业生逾期未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参加工作时间和工资计发时间均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时间为准。
(六)未尽事项由2024年海口市美兰区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