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第1号)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保人社〔2019〕53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待遇
(一)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人,其中高中学科教师7人、县中医医院事业编制30人及县中医医院员额制人员19人、其他事业单位17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本次招聘的高中学科教师、县中医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县中医医院员额制人员的岗位性质为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目前为我省在岗的特岗教师;
10.《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告时间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12月11日17:00,报名时间为7天。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2023年12月5日9:00――12月7日17:00期间,应聘人员可查看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网络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1168ZdrQeyD0e4Uma4MobO1MIV1feC0jPXE%2BQ2tokEm2Mnnm4w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以JPG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大小为20KB-200KB):
(1)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放在一个页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2);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服务于我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报考定向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服务于我县的大学生下基层人员和“蓄水池”人才见习生报考定向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服务于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大学生下基层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服务于我县且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蓄水池”人才见习生,须提供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
(6)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7)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
(8)报考高中学科教师的,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的,还须提供专业4级证书;
(9)报考县中医医院岗位的,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10)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4,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1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1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2月1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反馈,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资格审查意见,于2023年12月11日17:00前及时补充报名材料、完善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系统于2023年12月11日17:00准时关闭,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系统关闭前提交资格审查,但未进行资格审查的,继续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仍不通过的,不得重新提交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以免错过报考时间。资格初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公告事项和职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开考比例
非定向岗位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及以上才能开考;定向岗位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招考职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不符合改报岗位的招聘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试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高中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县中医医院事业编制及员额制人员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除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专技岗位、摄影记者/专技岗位外)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专技岗位、摄影记者/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不低于参加同一类型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报名表各一份;
(2)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放在一个页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一份;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5)服务于我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报考定向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服务于我县的大学生下基层人员报考定向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服务于我县的“蓄水池”人才见习生报考定向岗位的,须提供2022年度考核优秀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7)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8)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原件一份、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9)报考高中学科教师的,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报考英语教师的,还须提供专业4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10)报考县中医医院岗位的,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11)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各一份;
(1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和方式:
高中学科教师采取上微课及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目前我县高中使用的教材版本(人教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县中医医院事业编制及员额制人员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实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其他事业单位(除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专技岗位、摄影记者/专技岗位外)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专技岗位、摄影记者/专技岗位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实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计分方法:
高中学科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县中医医院事业编制及员额制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事业单位(除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专技岗位、摄影记者/专技岗位外)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60%+面试成绩×40%;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专技岗位、摄影记者/专技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在进行面试加试后,按照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公示和聘用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2.在公示期内,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最低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服务于我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服务满2年才可报考定向岗位。
2.18周岁-45周岁,即1977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40周岁,即1982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35周岁,即1987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3.海南省户籍是指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户籍是指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4.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往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毕业证。
5.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应聘人员使用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高中学科教师、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需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科相近。
6.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无关。
7.应聘人员应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8451
政策咨询电话:0898-83668227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职位表.xls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doc
5.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