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镇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镇原县2024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6名,其中,县委党校2名;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3名;县融媒体中心1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0名(县第一人民医院5名,县中医医院2名,县妇幼保健院1名,县疾控中心2名);教育事业单位30名(镇原中学27名,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县直事业单位
县委党校、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和县融媒体中心引进对象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一批院校(专业)2024届毕业生(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对象须为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
3.教育事业单位
(1)镇原中学引进对象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985”“211”“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双一流”大学毕业生要求专业所属大类与报考岗位专业所属大类一致,硕士研究生本科学段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要求与本科学段专业大类一致。
(2)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对象须为本科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一本以上应用型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公共服务事业,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自愿到镇原县工作;
4.本科生为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简表》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填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独立院校、民办院校、网络大学等毕业生;
(8)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党校、县卫健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配合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镇原发布、镇原融媒、新镇原、镇原人社发布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告引进政策、条件、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
3.报名地点:
(1)中共镇原县委党校(001、002岗位)
镇原县新车站东楼301办公室(联系人:秦辉,联系电话:13919601425,邮箱:375028177@qq.com)
(2)镇原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003、004岗位)
镇原县农牧大厦2楼209办公室(联系人:黄学谦,联系电话:15213870307,邮箱:511414389@qq.com)
(3)镇原县融媒体中心(005岗位)
镇原县融媒体中心2楼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张春艳,联系电话:18394935278,邮箱:1061055442@qq.com)
(4)教育类(012-023岗位)
镇原县教育局3楼308办公室(联系人:赵吉万,联系电话:13893661271,邮箱:2427590872@qq.com)
(5)医学类(006-011岗位)
镇原县卫健局6楼607办公室(联系人:杨文惠,联系电话:15101896058,邮箱:1395282024@qq.com)
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镇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附件2)就读院系及学校就业部门审核推荐意见栏签注意见并盖章,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需盖章)、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代码,像素:390*550,大小不超过50KB),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自行注册打印)。网络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版上传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各自岗位条件分别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面试。对面试成绩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引进,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同一岗位本科学历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到3:1时(含3: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达不到3:1时,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教育类引进岗位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和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医疗类引进岗位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县委党校、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对于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免笔试人员一起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划定合格线,低于80分者不予以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005岗位)的应聘人员只参加试镜,通过录播形式测试考生的播音基本技能、普通话水平(音准、音质、音色、语气、语速、语感)及上镜效果(气质外貌、面部语言、仪表举止),满分100分。
教育类引进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医疗类和县直事业单位(不含融媒体中心)引进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之和确定总成绩(免于笔试的岗位将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县融媒体中心根据试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五)组织体检。拟聘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用人单位初审后,主管部门再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于2024年6月底前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已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对于拟引进人员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备案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试用期满后签约5年以上的,按不同类别和学历层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1.博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
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1)医疗卫生人才: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3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二本以上其他全日制医学类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
(2)教育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5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985”“211”“双一流”大学和一本以上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3)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引进工作规定和要求,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引进工作秩序的,除现场取消报考资格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所有应聘人员须扫描此二维码,认真填写镇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表。
(七)联系电话:
镇原县委组织部 0934-7132630
镇原县人社局 0934-7126262
镇原县教育局 0934-7163993
镇原县卫健局 0934-7121828
中共镇原县委党校 0934-7121395
镇原县融媒体中心 0934-7121285
镇原县产业化发展中心 0934-5952199
监督电话:镇原县纪委监委 0934-7121329
附件:1.附件1:镇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
2.镇原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