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教育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保定市教育局计划为所属保定市第一中学、保定市第二中学、河北保定外国语学校三所河北省示范性高中引进高层次人才36名。依据《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为保证引才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方式按岗位
本次引才工作采取选聘的方式,主要包括试讲和答辩。
(二)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岗位和数量
本次引进人才共36名。分别为高中语文教师6名、高中数学教师5名、高中英语教师4名、高中物理教师6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3名、高中历史教师4名、高中政治教师3名、高中地理教师3名、高中音乐教师1名。
二、选聘范围及说明
(一)引才范围
1.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3.世界排名领先的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有关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选聘条件
选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含专业)》。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本次选聘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但须入职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不予聘用。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8.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学校没有颁发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阶段无须明确报考单位,应按学科进行报名,后期根据选岗结果确定聘用单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2022年5月29日17:00
3.报名邮箱:bdyzzp2022@163.com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姓名和所报学科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一览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程序。进入试讲和答辩环节的应聘者以电话形式通知,请报名者留好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本次选聘面试工作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由三所学校共同制定面试方案,三所学校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面试按学科分组,面试前一天公布面试试讲范围,具体章节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四)体检、考核
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5个工作日内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学校没有颁发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选岗
入围考生按学科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手续。
2.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2022年高校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人员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二)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请应聘人员关注保定市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的有关选聘信息,并保持应聘期间的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
(1)0312-21115592191900(2)0312-5881917
3.2022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岗位信息表.xlsx
保定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